《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以下简称22号文)7月1日起正式施行后,各级财政部门如何推进该办法落实?采购人如何确定科学、合理、明确、完整的采购需求?为落实22号文相关要求、抓好政府采购需求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安徽省财政厅对全省各级采购人和财政部门提出四项具体要求: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建立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和监督检查。
强调公平 狠抓主体责任
如何确保采购需求科学、合理、明确、完整?安徽省财政厅强调需求公平,对采购人在需求设置环节提出三个不得:不得设置不合理的企业资质、所在地等限制性规定及隐性门槛,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同时,安徽财政厅强调预算单位在需求管理环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各项政策。
“要做好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必须抓好采购人在需求管理环节的主体责任,这需要主管预算单位做好指导工作,明确预算和绩效目标。”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据了解,该处要求采购人切实落实需求管理主体责任,主管预算单位要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督促和指导,各预算单位依法依规开展需求调查,并根据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确定项目技术、商务要求,做好合同订立和管理安排。
据介绍,为确保22号文相关要求得到贯彻落实,安徽省财政厅要求,各级采购人加强需求管理的学习,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培训和宣传22号文的要求,畅通采购实施计划备案渠道,为采购人做好需求管理提供便利。安徽省财政厅同时还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依法加强对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监督检查,将采购人需求管理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如发现采购人违反22号文的规定,可采取约谈、书面关注等方式责令采购人整改,并告知其主管预算单位。对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将有关线索移交同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处理。
从内控着手 抓需求管理
“采购需求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源头,抓好政府采购需求管理也就是抓好政府采购源头管理,要做到需求科学、合理、明确和完善,采购人必须建设好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形成不同部门和岗位相互制衡的机制。”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相关负责表示,需求管理与内控建设密切相关。
该处要求采购人将采购需求管理作为本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制度和审查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明确岗位权限和职责,加强对采购需求的风险防控,预判采购需求形成和实现过程中的各种风险事项,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措施和替代方案,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风险。
建立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机制
在安徽,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将是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和采购实施计划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
为解决供应商恶意低价中标(成交)、随意弃标(放弃成交),安徽省财政厅要求采购人建立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机制,在需求公示环节警示供应商不诚信履约的风险。根据安徽省财政厅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在采购文件中设置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事先告知供应商不按规定签订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的法律风险,并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诚信履约,防范不按规定签订合同或者履行合同行为的发生。